我叫龙梦财,今年86岁,是涟源市湄江镇黄罗湾社区正屋组的农民,我要向中央新闻单位领导投诉的是涟源市湄江镇领导强拆偷拆我和老伴吴细莲(81岁)的住房的违法缺德和乱作为的恶行。![]() 我们的私房位于正屋组远离群房的偏僻山凹里,建筑面积270平方米,放满了我们平时常用和棺材等家用东西,去年12月25日,来了近20名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男人偷拆强拆我的房屋后被我女婿李细光等发现才被制止,但房屋已毁掉三分之一,所有家庭用具包括棺材等都丢在野外淋雨...... ![]() 我们聘请的律师告诉我,湄江镇领导具有以下违法缺德和乱作为的行为:一是未经我们夫妇同意偷拆强拆涉嫌违法,国家政策法律都是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他们把我们的住房定为危房,且不经我们同意就偷拆强拆,这哪里是人民政府的正当行为呢?这是犯罪呀!人民政府应当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怎么能破坏老百姓的私有财产呢?习总书记所说的“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教导镇领导难道不懂吗?二是没有任何补偿,包括强拆时损坏我们的家庭用具也无任何赔偿。过去,像我们这种风景区(涌江是国家级风景区)拆除居民的私有房屋是有补偿的,为什么我们没有呢?损坏的家庭用品总要赔偿吧?我们都80多岁了,进土用的棺材都把它乱丢在野外日晒雨淋,谁给他们这个权力?这是强盗和土匪行为啊!三是选择性偷拆强拆我家的房屋不公平。我们村的支书和村主任都有类似私房,他们和镇领导关系好,他们的住房可以不拆,公平何在呢?难道只欺负我们平民无能无关系的农民吗? ![]() 为了这件事,我的女婿李细光等人专门与镇上的主要领导交涉,并多次催问如何处理,却一直没有回信。我们投书新闻单位,请湄江镇的领导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否则,我们死不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