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江苏淮安讯:(全媒体记者龙山虎、段海峰、中国网邹杰)2024年国庆节前夕,盱眙县在押犯罪嫌疑人张劲涛的几名亲属向中纪委、人民日报和法治日报及其新媒体投诉,反映淮安市盱眙县在执行中央政策中出现反腐扩大化的问题,当地纪委出于业绩需要,硬将优秀中层干部张劲涛一些人情往来等违纪问题定性为受贿犯罪,并采取多种非常规手段获取当事人证言,以达到他们的办案要求,最终在他们的亲自督办下,盱眙人民法院不认真核查事实真相,就将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给张劲涛及其家庭带来灭顶之灾,请求调查监督。近日,根据单位安排,记者前往江苏南京、淮安和盱眙等地明查暗访,获取大量人证和书证,包括采访当事人、辩护律师和代理人、知情人、检察官和法官等,证明其亲属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张劲涛,男,1970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他先在盱眙县人事局工作,2006年调入该县经济开发区工作,2016年提升为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21年调入该县人大常委会作专职委员。知情人介绍,2022年,淮安市纪委在查处原盱眙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建(副处级)受贿问题时,正逢省委巡视组来盱眙巡查,他们认为与张建关系较好的当时管委会分管财经的副主任张劲涛不可能没问题,于是产生张建受贿问题并不可能孤立存在的联想,便交由盱眙县纪委对张劲涛进行查办。县纪委闻风而动,坚决执行上级指示。起初,张劲涛硬刚,认为自己无任何违法问题,并未按纪委旨意交代问题,后来在各种压力的冲击下,尤其是担心作为人民老师的妻子曹广春和研究生毕业正在找工作的女儿受到迫害,便违心承认了所谓的受贿问题,并动员家属缴纳了人情往来十多年叠加的十多万元所谓“受贿”财物。据盱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认定,张劲涛从2016年到2021年担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多人在办厂和付款等多个事项中提供方便,收受他们的既遂和未遂财物达544.33万元,判处有期3年8个月。 ![]() 围绕这540多万的“受贿事实”,记者3人分别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发现除了十多年来累计约18万元的人情往来的红包等违纪问题外,没有任何明显的受贿事项,而且上述人情往来的送礼者没有一个被张劲涛非正常关照过,完全是属张劲涛职责范围内应尽的义务,其他大额的“受贿事实”都是拼凑而来似是而非有的甚至是构陷的事例: 一是受贿的500万元未遂的问题。据辩护律师、“行贿人”周维君、经开区相关负责人等多方证实,这是子虚乌有的事实,代理律师在法庭多次申明这是办案机关的构陷,周维君甚至主动到检察机关证实,他在纪委的供述是被逼无奈,并不存在行贿500万元之事。对此,记者电话采访周维君亦证实了。周维君本是一个工程的监理,在县经开区做的几个小工程中所得利润不到300万元,他怎么会承诺要送价值500万的房子给从未违规帮过忙的张劲涛呢?从事实到逻辑都无从谈起。周维君告诉记者:“我在经开区做生意是严重亏损”。 二是向堂弟何张进借款170万结算利息11万认定为张劲涛受贿款。据记者了解,2020时,张劲涛和妻子曹广春为即将本科毕业的女儿到省会发展作个铺垫,商议到南京买一套房子,需要170万元,便在“万事通”平台刊登广告卖洪武花苑的房屋。作为亲堂弟的何张进知道后,主动借给张劲涛周转并不要利息,房屋卖掉后张劲涛立刻把170万全部还上。办案机关硬是认为何张进与经开区有业务关系,不要利息部分约11万元定为受贿。记者从业几十年,从未听说兄弟之间不要利息为非法,获得免息都定为受贿犯罪的。当事人何张进向检察机关和记者都证实,此事为办案机关强加给张劲涛的“犯罪事实”。需要指出的是张劲涛引进何张进到经开区是响应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张劲涛作为管委会副职,做的是自己职权内的事,是正常履职行为,办厂与兄弟借款买房毫无关系。 三是将张劲涛家在紫金湖畔低价买房算差价10万元定为受贿的问题。据知情人说,张劲涛家卖掉旧房为女儿在南京买房后,面临全家无房可住。因此,他们计划在曹广春工作的附近购置一套房子。2023年3月,曹广春选中了一套111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50多万元。曹广春对记者说:“我们与这个楼盘的老总高永生是熟人,便要求他在市场价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优惠。后来才知道,仅同一栋的有14家比我们的价格还低。当时我还有点不高兴,认为高总太不给熟人面子。不料,纪委还要算我们低于市场价10万元定为张劲涛受贿。我们家张劲涛此时已离开经开区到县人大工作一年多,到那里没有任何特权,这是受的哪门子的贿呢”。此事,高永生也到检察机关和向记者都表明,不存在任何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的问题。他说:“我们卖给张劲涛的房屋太正常不过了” 四是认定为了经开区财务平账,张劲涛代为向外人张伟借款5万元堵缺口,也算张劲涛的受贿问题。据知情人反映,此事起因是2012年时,时任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安立波去北京出差,共花费10万元,只有5万元的票,当时走账就写了5万元的条子放在会计处,后来上级巡视组来盱眙经开区巡视时,大家认为这样不符合有关规定,时任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黄其华、纪委书记蒋勇就安排张劲涛处理妥当,张劲涛便向张伟借支5万元堵了这缺口,并手写了借条。此事,县经开区上下都知情,而且完全是私借公用,将此定为张劲涛的腐败问题简直荒唐之极。 ![]() 以上便是盱眙法院认定的张劲涛526万元的主要“犯罪事实”。为了还原真相,记者在盱眙先后采访了县直农业、交通和检察等单位的知情人,听取了他们对张劲涛案的看法,他们一致认为,张劲涛案是政治因素作用的结果,张劲涛有错无罪,违纪不违法,应当还他清白。对于盱眙法院的判决,记者专门带着判决书、上诉状和亲属的投诉书以及记者的调查情况,请教我国著名检察官、首都高级检察官唐立山。他说:“像张劲涛案这样的情况,应当不予起诉,或许他们是出于上级的压力而为。但作为检察院应当坚持自己的办案原则。”记者同时请教了高级法官孙坪,他毫不客气地说:“盱眙法院没有坚持有关审判原则,是在多种压力之下对张劲涛案的明显错判。现在案件既然到了淮安中院,二审法官有责任排除政治因素和不当干扰,查明事实真相,作出公正的改判,以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采访完毕,记者就本案思考几点:一是下级执纪执法机关如何执行上级交办事项,是实事求是还是带目的查办?二是执纪执法部门为何采取不当手段获取张劲涛的供词及其关键证人的证词,比如周维君、何张进和和高永生等“行贿人”都被关押了相当一段时间,说不老实交代问题就要查处他们企业的违法问题,这样威逼出来的证据有效吗?三是执纪执法部门把张劲涛家包括所有亲属的收入,从银行查了个遍,证明他们夫妻的每月合法收入约3万元,其拥有财产与其收入完全相匹配,可否能证明张劲涛无重大问题? 记者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并作追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