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观察在线雄安4月19日电 (王红)雄安新区将支持建设一批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企业必须是在雄安新区辖区内进行登记注册和纳税的企业法人。这是记者从《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 通知显示,申请企业需为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先进环保、未来产业等专项行动领域优势企业;产值规模较大、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区传统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中影响大、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骨干企业;较大产值规模和创新优势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此外,参与申报的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且拥有较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同时,要具有较好的研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通知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有关企业: 为增强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完善和健全雄安新区技术创新体系,根据《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区改革发展局将会同雄安新区税务局、雄安海关支持建设一批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重点 1.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先进环保、未来产业等专项行动领域优势企业; 2.产值规模较大、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 3.新区传统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中影响大、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骨干企业; 4. 较大产值规模和创新优势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企业必须是在雄安新区辖区内进行登记注册和纳税的企业法人; 2.企业在雄安新区同行业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雄安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企业具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成果丰富,成效显著; 4.企业研发投入较高,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较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具有较好的研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2021年4月30日前三年内不得发生因违反海关、税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行为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数据表》 3.《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附表》 4.评价指标必要证明材料 5.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 6.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四、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在雄安新区科创服务区块链平台(http://innofund.info/)注册申报,由三县改革发展局初审后推荐至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纸质版材料按照本通知内容清单A4纸逐项打印盖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企业所在地改革发展局,由三县改革发展局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统一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审核,留存备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后续,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将在已认定的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中择优选取推荐河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五、联系方式 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0312-5620803 雄县改革发展局:0312-5561369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0312-5619663 安新县改革发展局:15932273606 平台技术支持:166103302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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