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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严禁“七种行为” 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来源: 作者:王思迪、王艳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4-22
摘要:4月20日,记者从大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获悉,根据《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大庆市人民政府防火命令》,大庆市于4月20日起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将持续至5月20日。“进入4月以来,随着气温回

4月20日,记者从大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获悉,根据《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大庆市人民政府防火命令》,大庆市于4月20日起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将持续至5月20日。

“进入4月以来,随着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我市森林草原气象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又逢春耕农事高峰期,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高火险期内将禁止7种行为: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严禁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烧垃圾和废旧地膜;严禁野外吸烟、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和举办篝火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区、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林区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一切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此外,进入禁火范围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各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要进入扑火战备状态,随时准备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火警电话为12119。  (记者 赵龙)

人民观察在线
责任编辑:王思迪、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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